长江新城管委会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4月23日,长江新城管委会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深化在水环境综合治理、能源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合作,助力长江新区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长江新城管委会总规划师肖昌东,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公司副总经理蔡意代表双方签约。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贞勇,湖北省区域公司总经理助理、市场开发部经理孙小琴,市场开发部区域经理王进,管委会副主任沈涛,总经济师余宏平,长江建投集团党委委员、董事李哲见证签约。
签约仪式之后,双方举行了座谈会。沈涛感谢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江新区发展的大力支持。他说,面向“十四五”,省市委提出高标准规划建设武汉长江新区,加快建设长江新区副城,双方合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系列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长江新区肩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的重任,双方发展理念一致,长江新区以“绿色、生命、智能”三大主导产业方向,与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契合,希望双方深化在涉水规划、水环境综合治理和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实现共赢,共同努力打造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典范。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贞勇介绍了集团近年发展情况和战略定位。他说,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三峡集团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实施主体和重要抓手,集团以城市智慧水管家和综合能源管家两大业务模式为切入点,加强和地方城市紧密合作协同发展,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地,努力尝试在共抓长江大保护中发挥骨干主力作用。长江新区是湖北省武汉市“十四五”期间发展重要增长极,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看好长江新区未来发展空间,将加大对武汉的投资,深耕武汉市场,希望融入长江新区发展战略,围绕涉水综合规划和综合能源规划等领域加强顶层设计,深度参与长江新区建设。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三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三峡集团开展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实施主体,于2018年12 月13日在湖北武汉注册成立,注册资本金为300亿元。主要业务范围为依托长江经济带建设,负责与生态、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相关的规划、设计、投资、建设、运营、技术研发、产品和服务等,依法经营相应的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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